万宝常(?~约595),隋代音乐家,江南人。其父大通曾从梁朝部将归附北齐,后图谋逃返江南,事情泄露被杀。宝常亦因株连获罪,配充乐户,成为乐工。
宝常幼时从祖诞学得祖氏家学,即洛阳旧曲,并能演奏多种乐器,曾为宫廷制造玉磬。他听觉异常灵敏,曾于席间论乐,时无乐器,遂以竹筷敲击大小碗盏什物,奏出和谐的曲调,博得"知音"之名。
宝常齐亡入周,历周至隋,仍为乐工。隋初,文帝召集一批高级官吏,着手整顿宫廷音乐,准备颁发新的乐律,以适应开国形势的需要。而议乐的重臣郑译、苏威、何妥等人"竞为异议,各立朋党,是非之理,纷然淆乱",致使乐议毫无结果。宝常虽被召参与会议,却因身份低微,所议大都不被采用。但他利用这次机会,取得隋文帝杨坚的同意,按照他提出的"水尺律"标准来调制乐器。
宝常自撰《乐谱》六十四卷,具论"八音旋相为宫之法,改弦移柱之变,为八十四调,一百四十四律,变化终于一千八声"等乐律理论。虽然他所制定的这套宫廷乐器对后世的俗乐产生影响,他的乐律理论对祖孝孙在唐代定律仍有作用;但隋朝在宫廷乐制中既未采纳他的意见,也未对其卑贱地位稍予改善,加上同行的排挤,因而使他抑郁成疾。其后数年,万宝常贫病交迫,竟至饿死。死前,他忿然烧掉自己的全部著作,有人从火中抢出几卷。《隋书·经籍志》著录《乐谱》四卷,无撰者姓名,可能即从火中抢得的万宝常著作残卷,今亦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