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1、深刻认识"一国两制"的伟大战略构想,促进内地与港澳艺术交流,为祖国和平统一而奋斗;
2、接触多元文化,感受港澳风情,拓展艺术创作及表演思路,为繁荣文艺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 中国国际华人艺术家协会 香港音乐家协会 香港舞蹈家协会
协办单位:香港五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艺术家"港澳采风行"暨"金紫荆杯"文艺创演邀请赛组委会
三、组委会工作人员名单
组委会主任:
赵毅(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副主席,文化部原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研究所所长。著名音乐理论家)
张继征(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副理事长、香港音乐文学学会会长、香港书画家交流协会理事长。著名词作家、画家)
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何建华(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秘书长,大型音乐活动策划人)
组委会委员(以下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李红林(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陕西分会主席,宝鸡市音乐文学学会主席,著名词作家)
任英荣(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云南分会主席,云南省音乐文学学会副主席,著名词作家)
胡克(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吉林分会主席,中国之声音乐教育网网站创办人,长春新月女子合唱团团长)
丁留强(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河南分会主席,巩义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巩义市吉他协会会长,作曲家)
王永振(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湖南分会主席,世界语协会中国湖南艺术院院长,歌唱家)
樊晶心(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甘肃分会主席,兰州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演奏家)
组委会副秘书长(以姓氏笔画为序):
兰旗儿(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副秘书长,青年歌唱家)
金岩(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副秘书长,中国民族器乐学会副秘书长)
赵国音(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副秘书长,男高音歌唱家)
贾学善(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副秘书长,北京华人爱乐交响乐团团长)
办公室主任:
许雁(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中国大陆区联络处主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
谭琪 刘杨 毛茹
四、参加对象及要求
1、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会员以及中国国际华人艺术家协会会员、大陆籍香港音乐家协会会员、香港舞蹈家协会会员;
2、以上与会人员年龄限定在25——59周岁之间。
五、项目类别
1、音乐:①声乐;②器乐;③音乐创作(声乐、器乐作品);④音乐教学及研究论文;
2、戏曲:①京剧;②地方剧
3、舞蹈:①独舞;②集体舞
4、书法、绘画、摄影
5、综合:①朗诵;②小品;③快板;④相声;⑤跆拳道;⑥武术;⑦艺术体操;⑧模特
以上不分年龄组别。
六、总体安排
(一)动时间(每期五天四夜)
第一批:2014年6月26日——30日;第二批:2014年7月18日——22日;第三批:2014年8月8日——12日。
(二)内容安排
1、采风、交流;
2、作品、表演评奖:词曲作者、音乐教师、书画和摄影等文艺创作者在活动结束后20日内创作与活动宗旨有关的词曲作品、书画作品、论文,然后寄交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然后颁发获奖证书。声乐、器乐、戏曲、舞蹈及综合项目的表演者在活动举办前后邮寄视频资料(从头到尾一个机位录制,不能编辑,否则视为无效)给组委会,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奖,然后颁发获奖证书。
3、出版、展览、演出:今年年终将编辑出版获奖作品集:歌曲集、论文集、画册等,在海外发行,并赠送香港、澳门公共图书馆、大学图书馆收藏。在港澳地区举办书画、摄影展。选拔优秀艺人、优秀节目,赴港澳地区交流演出。
4、2015年正月初五晚上,在香港隆重举办"羊年羊年喜洋洋——全球华人春节联欢晚会"(暂名),特邀采风活动中有代表性的优秀艺人携优秀作品向全球华人拜年。
(三)详细行程(附后)。
七、报名方法
即日起开始报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批次。每批报名截止日期:活动举办前半个月。具体方法如下:
1、有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分支机构的可以与当地分支机构取得联系并报名。
2、没有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分支机构的可以直接与组委会联系报名。报名时通过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提交。个人报名者须缴纳200元保证金,一旦成行可作为香港导游及司机小费计算(参见下文"活动费用"),由组委会交旅行社;如果届时不参加活动者不予退还。参加者请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提前在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港澳通行证,大概要一周到半个月时间。
八、活动费用
1、凡符合年龄段的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会员以及中国国际华人艺术家协会会员、大陆籍香港音乐家协会会员、香港舞蹈家协会会员均可免费参加;
2、与会人员需要收取的费用:香港导游及司机小费:200元/人。
3、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分支机构如果统一组织且所组织的人数达10人以上者,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收取每人200——300元的活动宣传、组织、领队等费用。
九、特别说明
1、因为是采风活动,日程安排比较密集,游览的景点比较多,体力消耗比较大,所以不鼓励不符合年龄段的会员及其他人士参加。
2、相关人士可以只参加"港澳采风行"而不参加创演邀请赛,但不可以只参加创演邀请赛而不参加"港澳采风行"。
3、参团人士采风期间自始至终不能脱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责任自负,并承担活动期间的交通食宿费3000元。